3月28日,我院党委根据海南省教育工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做出了在全体师生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决定,并以通知的形式对本次教育活动进行具体布署。
通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概括精辟,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对于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要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重大意义,在全院师生员工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各部门和各党支部一定要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出发,教育全体师生员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放到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我院的实际,加强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不断丰富教育的内涵和效果。
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在师德建设中结合学习宣传孟二冬教授先进事迹,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制订我院的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领导干部要学在前面、用在前面,做学习的表率和模范。充分利用学院广播、网络、墙报、橱窗等载体,积极宣传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结合学院实际,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学院的思想文化建设发展规划中,体现到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师生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环节。
据悉,学院宣传处已经开始通过广播、橱窗、墙报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的宣传,并与学生处、团委一起具体制订了在学生中开展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将在本周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