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校园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充电桩于2022年6月1日起经试运行后进行了调试,设备运行稳定,现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正确及安全使用充电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位分布及数量
类型 |
位置 |
充电口数量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行政楼停车场 |
快充:4位
慢充:8位 |
教师公寓区
电动车充电棚 |
快充:4位
慢充:20位 |
电动车充电桩 |
教师公寓区
电动车充电棚 |
84位 |
二、收费方式及标准
扫码付费,其中:新能源汽车0.61元/度,电动车0.125元/小时(未满1小时按分钟计取,充满自动断电并停止计费)。
三、规范及安全管理
1.充电桩车位为充电车辆专用,非充电车辆请勿占用;
2.车辆充电时须有序停放,已完成充电的车辆请及时移位,以便后来车辆充电;
3.为规范校园用电安全,停止教师公寓楼架空层电动车充电电源,并严禁私拉电线为车辆充电。
4.雷雨天气请勿充电。
四、其他
使用过程如需帮助请联系学院后勤基建处,联系人及电话:李工65912513/18876723716
后勤基建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