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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安〔2020〕105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着重在杜绝易燃易爆和在防火、防盗、防台风等方面隐患,也就是门窗、防盗网是否完好,供电线路是否存在故障,设备设施是否会受潮湿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物安全。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
      (二)食品与饮水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三)治安安全。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否正常。
      (四)消防安全。通过部门自查、牵头部门检查和安全办巡查等方式,针对办公区域、校园公共区域、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关键部位及电动车存放处等重点部位的用电、用气、用油、用火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物资管理和消防通道、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1.办公区域重点排查超负荷用电、物品分类存放和员工熟练正确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规使用电煮锅、电水壶等大功率和不合格产品的现象等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重点排查校园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和设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校园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通道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深入开展“两电”综合治理,即对校内的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做好安全管控,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充电行为。
      3.涉及教学区范围内的商铺、食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办公楼、教学楼、宾馆(报告厅)、机房等区域重点排查电器线路有无老化、破损、超负荷、私拉乱接等现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建筑及装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耐火要求;食堂油烟管道清理清洗和油水电气管路检修是否到位。
      4.学生公寓区(含商铺)重点排查电器线路有无老化、破损、超负荷、私拉乱接等现象;学生宿舍内部是否违规使用电热棒、电煮锅、电水壶等大功率和不合格产品的现象。
      (五)安全教育。是否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是否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二、排查方式
      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及学院安全办巡查”三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单位全面自查本部门、本单位办公、教学、实训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所管辖的办公室、教学楼(场地)、实训楼(场地)的建筑物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对所分配公共区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区域划分如下:
      1.党政办公室:行政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排查。
      2.教务处:第一、二号教学楼和专管教室及教学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3.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安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4.后勤基建处:教学区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生活区各建筑物(含教师、学生食堂、学生澡堂)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教工区公寓楼及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供水供电、电梯安检),尤其是教职工乱拉线充电现象整改;驻校建设单位和施工场地安全隐患排查。
      5.安全保卫处:学院大门、校园和各楼宇及周边“三防”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6.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团委:就业创业基地和学生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7.资产管理中心:第三、四号实训楼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8.图书馆:图书馆大楼安全隐患排查。
      9.人文艺术学院:体育馆、体育场地和隶属实训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0.继续教育学院:经贸宾馆(学术交流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1.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实训室,特别是汽车实训室(易燃易爆特品)安全隐患排查。
      12.信息技术中心:全院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内部安全防控进行隐患排查。
      (三)由学院安全办组织人员,对重点教室、实验室、网络总控机房、安防总控室、教工和学生食堂、教工区公共安全等重点部位及场所进行巡查。
      三、排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12月30-31日。
      (二)牵头部门检查时间:12月31日。
      (三)学院安全办巡查时间:12月31至1月3日。
      四、安全隐患整改及报送
      (一)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以及办公或教学实训等场所桌椅门窗破损等简单零星维修的,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负责修缮。维修费用从下达部门二级预算的“日常维修费”预算科目支付,相关问题可向后勤基建处联系咨询(联系人:文有科,电话13707597447)。
      2.属于校舍安全以及办公、教学实训等公共场所日常水电、日光灯、风扇、空调等故障的,联系后勤基建处负责维修(联系人:史建军,电话:13005095599)。
      3.属于多媒体等设备故障的,联系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维修(实训室问题联系人:蒙绪炳老师,电话:13876383939;教室多媒体设备问题请联系人:黄良廉,电话:13518821012)。
      4.属于网线、电话线等故障的,联系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颜汝南,电话:13876763103)。
      5.涉及治安、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稳定的,报安全保卫处治安科(联系人:颜天武,电话:18976111119);涉及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安全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陈奎,电话:13807676655)。
      6.属于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存在桌椅门窗破损,水电、空调以及热水器等故障的,汇总到后勤基建处联系桂林洋后勤服务公司或安排相关人员维修(联系人:邱裕植,电话:13307606619)。
      7.属于师生员工心理焦虑、矛盾纠纷等方面或学生管理方面的,分别报送组织人事处(联系人:田小林,电话:13876678382)和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黄邦姬,电话:13036086588)。
      (二)三级排查完成后,均要填写排查表(从附件下载)。所有部门、单位将排查表于2020年12月31日中午下班前统一送至学院安全办(行政楼102办公室,联系人:符策军,电话:13078968689),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安全办邮箱hnjmab@163.com。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将排查表(或书面报告)填写部门、单位名称和盖章后上报。
      (三)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及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学院安全办或学院领导反映,并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工作。
      (四)消防防控工作总结报送。各部门、各单位在寒假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牵头单位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以及相关图片材料报送至学院安全保卫处,所有材料均以邮件形式报送。联系人:陈奎 13807676655;邮箱:hnjmab@163.com。
     
      附件: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表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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