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现将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4月26日(星期日)补5月4日(星期一)的课,5月9日(星期六)补5月5日(星期二)的课。
各部门、各单位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加强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