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印花税纳税自查工作需要,现收集2008年以来至今,以学院名义签订的相关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信息,重点是购销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请各部门如实填写附件1“合同书据信息情况表”,并按合同签订日期先后顺序排序,于2019年7月5日前发至610194292@qq.com,其中,财产租赁合同金额为合同总租金,即等于年租金乘以租赁年度。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计划财务处舒云联系:13876019635。
附件:1.
合同书据信息情况表
2.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计划财务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