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4月28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补5月3日(星期五)的课。
各部门、各单位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加强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