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暑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将2017年暑假期间学生公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楼除9栋外,其他公寓楼将于7月3日上午12:00关闭。若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务必在7月3日之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留宿手续,并由宿管中心集中安排住宿。
二、下学期学生宿舍恢复正常时间为8月30日上午9:00起。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学生务必先办理好入住手续后,由宿管中心安排入住。
三、暑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严禁存放宿舍,学生电脑(不含手提电脑)实行集中存放和保管。
1.存放办理时间: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领取时间:9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存放地点:学生公寓楼9栋。
四、暑假留校学生自7月1日起集中安排在学生公寓9栋公寓楼住宿,但必须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妥手续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五、暑假留校学生办理入住和退宿时间以及地点。
1.办理入住时间: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办理退宿时间:8月31日上午8:30—11:00。
3.办理地点:学生公寓9栋大厅。
六、为了确保暑假期间寝室水电正常供应,留校学生请按供电部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充值。
七、电卡充值办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每周一天(具体时间由桂林洋后勤服务公司供电部门通知)。
2.地点:学生公寓10栋A区电费充值窗口。
八、有关注意事项。
1.暑假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学生住宿相关管理规定。
2.学生进入学生公寓时,必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违规电器。
4.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和危险用品。
5.不准留宿外来人员,禁止男女混住。
6.作息时间:早上6:00开门,晚上23:00关门。
7.若遇突发事件及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楼管员联系。
后勤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