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琼教高〔2016) 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按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二级学院根据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对分管的实训室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检查结果(附件1)复印件盖章报送实训中心。
2.各二级学院于9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报送实训中心,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第一实训楼4-203室。
联系人:陈老师 13876009474 电子邮箱:hnjmsxzx@163.com
实训中心
2016年9月18日